手机版
1 2 3 4
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新闻 >
行业新闻

北京市非本市户籍人员办理出入境证件须知翻译公司盖章翻译件

发布时间:2017-12-27 11:19  点击:

北京市非本市户籍人员办理出入境证件须知翻译公司盖章翻译件
 
■重要提示 
1、非本市户籍人员申办出入境证件须先登陆北京市公安局网站进行预申请(应邀赴台除外),预申请通过初审后在网上预约办理时间及受理地点并获取预受理号码。本人持网上预受理号码、有效的身份证明、申请表及相关申请材料于预约时间到达指定受理大厅指定受理窗口递交申请材料并办理相关手续。 
未进行网上预约申请的,现场不予受理。 
2、出入境证件的申请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审批。被告知不予签发出入境证件的申请人依法享有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3、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回户籍地申请。 
■人员定义及申请范围 
一、非本市户籍在京就业人员是指在北京工作且连续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医疗险、养老险、工伤险、失业险、生育险)的外省市户籍人员(从申请月的上一个月开始连续往前推算不短于12个月,不能断缴)。此类人员可在京提交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各类签注、《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及各类签注的申请(包括首次申请、换补发证件、证件失效重新申请)。 
二、非本市户籍高等院校在读大学生是指北京高校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计划内正常在读学生(含高职、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中非北京户籍人员。此类人员可在京提交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各类签注、《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及各类签注的申请(包括首次申请、换补发证件、证件失效重新申请)。 
三、本市户籍人员非京户籍的配偶(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或子女(未满16周岁),可在京提交普通护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及各类签注的申请(包括首次申请、换补发证件、证件失效重新申请)。 
四、上述非本市户籍就业人员及非本市户籍高等院校在读大学生的配偶(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持北京市主管部门出具的居住满6个月(含)以上有效证明(包括居住证、暂住证等),或子女(未满16周岁),可在京提交普通护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及各类签注的申请(包括首次申请、换补发证件、证件失效重新申请)。 
五、非本市户籍60周岁(含)以上人员,持北京市主管部门出具的居住满6个月(含)以上有效证明(包括居住证、暂住证等)(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可在京提交普通护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及各类签注的申请(包括首次申请、换补发证件、证件失效重新申请)。 
六、非本市户籍在京居住6个月(含)以上人员(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持北京市主管部门出具的居住满6个月(含)以上有效证明(包括居住证、暂住证等),可在京提交普通护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换补发及与原证件上同类型签注申请,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申请与原证件上同类型的签注。 
■申办出入境证件材料 
一、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本人页及变更页); 
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三、申请人近期正面(六个月内)免冠半身彩色照片(二寸光面相纸,白色、淡蓝色或灰色背景); 
四、非本市户籍在京就业人员及其配偶、非本市户籍高等院校在读大学生的配偶、非本市户籍60周岁(含)以上人员、非本市户籍居住6个月(含)以上人员须提供居住满6个月(含)以上且在有效期内的《北京市暂住证》或者《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五、非本市户籍高等院校在读大学生及其配偶、子女(未满16周岁)须提供就读高等院校学生处(教务处、保卫处、研究生院、研究生部等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的《北京高校非北京户籍大学生在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六、本市户籍人员、非本市户籍就业人员及非本市户籍高等院校在读大学生的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还须提供双方亲属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七、除上述材料外,根据申请出入境证件及签注类型不同,申请人还须提供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要求的其他材料(详见各类出入境证件办理须知)。 
注:1、各类出入境业务的申请表格均需要粘贴照片。 
2、各类出入境业务均需要收取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一份。复印件的纸张统一为A4纸。 
■ 分县局接待大厅(室)受理业务范围 
一、首次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二、换发本市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三、在本市签发的有效护照上加注曾持照信息。 
四、首次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及旅游签注(包括港澳团队旅游“L”签注和个人旅游“G”签注)。 
五、换补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及旅游签注。 
六、首次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及旅游签注。 
七、换补发《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及旅游签注。 
注:西城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梁家园胡同受理点)暂不受理非京籍人员办理出入境证件的申请。 
■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受理范围 
一、持外省市公安机关、我国驻外使领馆签发的普通护照换、补发申请。 
二、有效期内的护照丢失、损毁需要补发护照,以及护照资料页项目变更加注申请。 
三、申请赴港澳探亲、商务、逗留、其他签注。 
四、申请《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及赴台签注(赴台旅游除外)。 
■ 办理证件流程 
非本市户籍人员办理出入境证件须先到北京市公安局网站进行预申请(应邀赴台除外),预申请通过初审后在网上预约现场办理时间及地点并获取预受理号码。本人持网上预受理号码、有效的身份证明、申请表和申请材料于预约时间到达指定受理大厅指定受理窗口递交申请材料并办理相关手续。 
一、在线预申请 
(一)登陆北京市公安局网站(网址为www.bjgaj.gov.cn)--出入境办事大厅; 
(二)选择本人身份; 
(三)选择办理出入境业务的种类; 
(四)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关系人信息和申请信息; 
(五)提交申请并获取查询密码; 
(六)预申请完成后,可在48小时后登陆服务网站输入查询密码、手机号、身份证号查询初审结果; 
(七)初审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在线预约现场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地点和时间,生成预受理号码并可在线打印申请表格(对于没有打印条件的申请人,可凭预受理号码到预约办证地点打印)。 
注意事项: 
(一)初审结果30日有效,申请人通过初审的,请及时进行预约,并于预约时间到达选定的出入境接待大厅完成现场申请。 
(二)申请人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先根据初审结果自行核对填报信息,无误后可重新在网上提交申请。再次申请不通过的,可在线打印《出入境证件网上预申请复核申请表》并由本人持该表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到出入境管理总队申请现场复核。 
复核办理时限:三个工作日(自递交申请后第二个工作日开始计算)。三个工作日后申请人可在北京市公安局网站自行查询复核结果。复核结果为最终审核结果,复核不通过的,申请人须回户籍地办理出入境证件。 
二、填写并打印申请表 
依据前往国家和地区的不同事由填写相应的申请表(申请表可从接待大厅咨询台领取、可使用接待大厅自助填表机填写或者从网页下载相关表格填写),手工填写表格时须使用黑色墨水笔,表格须填写完整,并将自备的照片贴在申请表上。 
注:为节约您的办证时间,请尽量使用在线打印申请表功能。 
三、拍摄照片 
申请人本人持预受理号码于预约时间到预约的接待大厅照相室现场免费拍摄制作证件专用照片(提示:关于照相的具体要求详见各出入境接待大厅张贴的《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领取照相条形码。 
四、递交申请及交费 
本人持预受理号码、照相条形码和申请出入境证件所需材料,在预约时间到指定受理窗口递交申请,并领取《受理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回执单》,核对回执单相关内容确认无误后签名。于递交申请后当日在受理申请的出入境接待大厅交费(如需邮递证件,请持回执单到接待大厅速递柜台办理手续)。 
五、取证 
申请人按预约取证日期,携带身份证明原件和《受理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回执单》,前往受理申请的出入境接待大厅领取证件。因故不能本人领取的,受托人还须持本人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登记后领取。 
领取后,请仔细核对证件内容,发现差错,及时更正。 
■ 办证时限 
三十日(自递交申请后第二日开始计算)。 
温馨提示: 
为了节省您宝贵的时间,建议您选择安全、便捷的邮政速递业务领取证件。 
注: 
(1)申请人可登陆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bjld.gov.cn)--北京市社会保险服务平台查询社保缴纳记录。 
(2)所有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均应使用A4纸; 
(3)外文资料需由指定的翻译公司翻译成中文; 
(4)分县局受理范围内外省市居民,不受暂住地限制,可在任意区县公安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递交申请; 
(5)分县局接待大厅受理的业务,市局接待大厅不再受理。
 
 
 
 
 
http://www.bjgaj.gov.cn/web/detail_getZwgkInfo_44404.html
 
市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受理业务:军人、武警、华侨申办赴港澳台通行证及签注,本市居民赴港澳定居、逗留、商务、探亲及其它签注。本市居民持外地签发港澳通行证(在有效期内)首次在京申请赴港澳签注。分县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受理业务:本市居民首次、换发、补发《往来港澳通行证》及旅游签注。详情请您拨打出入境咨询电话:010-84020101
本市户籍居民申办出入境证件可以先登陆北京市公安局网站进行预申请,通过初审后预约办理时间及受理地点并获取预受理号码。本人持预受理号码及相关申请材料于预约时间到达预约接待大厅“网上预申请受理”窗口递交申请材料并办理相关手续。部队驻地在京的现役军人、武警、军队离退休人员(未移交地方的)暂不能进行网上预申请。
 
未使用网上预申请的申请人也可由本人携带相关材料按照出入境业务受理范围到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或分县局受理大厅提出申请,回答询问并履行相关手续。 
 
 
办理机构:东城分局、西城分局、朝阳分局、海淀分局、丰台分局、通州分局、顺义分局、昌平分局、大兴分局、石景山分局、门头沟分局、房山分局、平谷分局、怀柔分局、密云分局、延庆分局、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
 
 
办理地址、办公时间、乘车路线:
 
 
东城分局金宝街受理点:东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二层(东城区金宝街52号)。乘坐108路、106路、111路公交车,米市大街下车;乘坐24路公交车,禄米仓下车。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7:00
 
西城分局新壁街受理点:西城公安分局对外办公大厅(西城区新壁街3号)。 
 
乘车路线:乘坐7路、70路、14路公交车,和平门内下车;乘坐44路、66路、67路、301路、673路、808路、826路、特2路、特4路、特7路公交车,和平门东站下车;乘坐地铁和平门站下车,沿北新华街向北到新壁街向西即到。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6:30 
 
西城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梁家园胡同受理点:原宣武区公安分局门口东侧(梁家园胡同1号)乘坐23路、14路、5路、57路、102路、105路、66路、7路、15路至虎坊桥站下车。乘坐地铁2号线和平门站下车出南口,沿南新华街向南约1000米路西侧梁家园胡同即到。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6:30 
 
朝阳分局:北京朝阳区投资服务大厅(北京朝阳区霄云路霄云里1号):乘坐421路、405路416路、运通104路、659路麦子店西街下车。
 
办公时间: 星期一到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2:00 13:30——17:30
 
海淀分局:中关村科技园区服务中心三层(海淀区阜成路67号)乘坐505路、746路、967路、733路、977路公交车,西钓鱼台下车;乘坐运通106路、运通102路公交车,钓鱼台下车。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8:30——11:30 13:00——17:00
 
丰台分局:丰台区丰管路58—2号。乘车路线:乘349路、845路、971路、477路、451路、335路公交车,丰台东大街站下车;乘坐617、459、678路公交车,丰台游泳厂北路站。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6:30
 
通州分局:通州分局焦王庄派出所一楼大厅(通州区陈列馆路475号)。
 
乘车路线:乘坐7路、615路、667路、公交车,焦王庄路口站下车。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6:30
 
顺义分局:顺义分局南门西侧(顺义区顺平西路8号)。乘坐955路、顺义环1路公交车,五里仓下车;乘坐915路公交车,梅沟营下车。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2:00 13:30——17:30
 
昌平分局:昌平区昌盛园邮局院内(昌平区南环东路与亢山路十字路口东南角处)。乘坐345快、881路、883路公交车,昌平西环南路下车,转乘昌1路公交车昌盛园小学下车;乘坐889路京科苑站下车;乘坐地铁昌平线南邵站下车,转乘昌2路公交车昌盛园小学下车;乘坐493路、小5路公交车,东关南里小区南门下车。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6:30
 
大兴分局:大兴公安分局户证大厅内(北京大兴区黄村西大街35号)。乘坐410路、610路、631路、631(快)路、957(快)路、456路、968路、937(支)路公交车,大兴区医院站下车。乘地铁4号线黄村西大街B出口,向前50米即到。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8:30——12:00 13:30——17:00 
 
石景山分局:石景山公安分局对外办公大厅(石景山古城南里甲1号)。乘车路线:乘坐地铁1号线、337路、958路到石景山古城站下,向西200米到红绿灯,向南约200米路东。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2:00 13:30——17:30
 
门头沟分局:门头沟公安分局门口(北京门头沟新桥大街45号)。乘坐336路、370路、运通101路、929路、931路、959路、977路新桥大街站下车。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2:00 13:30——17:30
 
房山分局:房山分局全程办事代理综合服务大厅(北京房山区良乡政通路16号)。乘坐616路、836路、837路、839路汽车良乡北关下车。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6:30
 
平谷分局:平谷区综合服务大厅7层(北京平谷区林荫北街13号)。乘坐918路至区医院站下车向南1000米路西,平谷区内乘坐环城2路国际公寓站下车向北500米路西。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8:30——11:30 13:30——17:30
 
怀柔分局:怀柔区泉河派出所北侧(北京怀柔区湖光小区13号)。乘车路线:916路、861路、862路至湖光小区站。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8:30——11:30 13:30——17:30
 
密云县局:密云县公安局西侧楼(密云县西大桥路12号)。乘坐980路、987路至种子公司站下车往西,6路、7路、8路至密云县公安局下车。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8:30——11:30 13:30——17:30
 
延庆县局:延庆县公安局院西侧(北京延庆县延庆镇湖南路18号)。乘坐环一路至县公安局门口下车。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8:00——11:30 14:00——17:30
 
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2号)。乘坐44路、13 路、116路、117路、特2路公交车,北小街豁口下车;乘坐674路、406路公交车,东直门北小街路口北下车。乘坐地铁在雍和宫站下车往东1000米即到。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7:00
 
办公电话:84020101(咨询电话)
 
 
办理时限:现场递交申请的北京市户籍居民时限为10个工作日,通过网上预申请的时限为8个工作日(自递交申请后第二个工作日开始计算,特殊情况除外)。出入境证件办证进度可登陆北京市公安局网站“出入境办事大厅”查询。
 
 
办理程序:
 
一、在线预申请
 
(一)登陆北京市公安局网站(网址为www.bjgaj.gov.cn)--出入境办事大厅;
 
(二)选择办理出入境业务的种类;
 
(三)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信息;
 
(四)在线预约现场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地点和时间,生成预受理号码并可在线打印申请表格。没有打印条件的申请人,可凭预受理号码到预约办证地点,使用自助填表机打印申请表。
 
注意事项:
 
网上预申请无法通过初审的,申请人须到现场排队递交申请。
 
二、受理:
 
下列人员办理短期赴港、澳地区申请,须出示单位意见。
 
1、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
 
2、部队驻地在京的现役军人、武警、军队离退休人员(未移交地方的)。
 
除上述人员外,其他人员无须出具单位意见。
 
 
港澳探亲
 
 
(一)探亲范围:
 
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就学或者就业的亲属。“亲属”是指: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申请人的配偶、子女可随同申请。
 
(二)签注种类:
 
1、探望配偶、父母(包括配偶的父母)、子女,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或多次签注;3个月一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14天; 3个月多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自首次进入之日起90天。
 
2、探望兄弟姐妹,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14天。
 
3、外交部驻香港或者澳门特派员公署和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或者澳门联络办公室工作人员,以及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或者澳门部队干部的内地亲属申请赴港澳地区探亲,签发3个月多次探亲签注, 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自首次进入之日起90天。
 
4、与香港配偶生育有18周岁以下未成年的子女且已申请赴香港定居(夫妻团聚类)的居民,申请赴香港探亲,可以签发1年多次、3个月一次或多次签注;3个月一次签注在香港逗留不超过14天; 3个月多次签注,在香港逗留不超过自首次进入之日起90天;1年多次签注,在香港逗留不超过90天。
 
(三)所需材料:
 
本人携带北京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提交一张填写完整、贴有两寸彩色近期正面免冠光面照片(背景为淡蓝色或白色)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办理,并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单位人事部门或派出所出具的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证明或者结婚证、户口簿、出生证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年内再次申请探望在港、澳的同一亲属不再提交亲属关系证明。
 
2、探望在香港或澳门定居的亲属,须提交被探望人有效的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
 
3、被探望人是在香港或澳门就学、就业及随行家属的,须提交被探望人的中国护照或往来港澳通行证、香港或澳门有关单位签发的就学、就业“进入许可”以及相应签注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探望持因公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和工作签注在港澳地区工作的亲属,须提交被探望人《因公往来港澳通行证》及有效期内工作签注复印件。
 
5、外交部驻香港、澳门特派员公署工作人员的内地亲属赴港澳地区探亲,须提交外交部驻香港或者澳门特派员公署出具的邀请函。
 
6、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工作人员直系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赴港澳地区探亲,须提交《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直系亲属探亲申请表》。
 
7、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港澳部队干部的亲属赴港澳地区探亲,须提交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港澳部队政治部的邀请函。 
 
8、与香港配偶生育有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的夫妻团聚类申请人赴香港地区探亲,须提交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赴香港地区定居申请受理回执凭单复印件及未成年子女的相应证明。其中:
 
(1)若该子女为内地居民的,需提供其身份证(16周岁以下除外)、户籍证明和出生证明;
 
(2)若该子女为香港居民的,需提供其香港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回乡证)和出生证明;
 
(3)若该子女为外籍身份的,需提供其外籍护照、出生证明以及公安部指定翻译公司的翻译件。
 
注:申请探望在香港出生18周岁以下未成年的子女,经查,确认子女在香港的,可予批准赴港探亲;确认子女不在香港的,不予批准赴港探亲。
 
 
港澳商务
 
 
内地居民受单位派遣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由其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
 
(一)受理范围:
 
1、经国家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工作人员;
 
2、在国家税务部门办理了税务登记且有生产经营的单位以及境外企业常驻内地代表机构的工作人员。
 
3、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二) 签注种类:
 
1、已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可以签发3个月多次签注、1年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2、未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三)所需材料:
 
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提交一张填写完整、贴有两寸彩色近期正面免冠光面照片(背景为淡蓝色或白色)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前来办理,并提交以下材料:
 
1、已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须提交《赴港澳商务签注备案年度登记册》的原件、复印件和派遣函,企业法人代表、负责人须提交经年检的企业(经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外国企业登记证或其他有关登记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2、未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须提交:
 
(1)经年检的企业(经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外国企业登记证或其他有关登记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经营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人事部门出具的派遣申请人赴港澳从事商务活动的派遣函;
 
(3)本市居民需提交社保中心开具的近三个月的社保凭证,社保须由所申请的备案公司缴纳;本市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在职证明;
 
(4)非京籍就业人员(含企业法人代表、境外企业常驻内地代表)无需提供社保凭证,但需在京连续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须缴纳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五类保险,从申请月的上一个月开始连续往前推算不短于12个月,不能断缴),社保须由所申请的备案公司缴纳;
 
注:非京籍人员除上述材料外,还须:
 
1、先在北京市公安局网站提交预申请,预申请通过初审后在网上预约现场办理时间及地点并获取预受理号码,请于预约时间到达指定受理大厅指定受理窗口递交申请材料并办理相关手续。
 
2、提交本人有效期内的《北京市暂住证》或《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港澳商务备案登记
 
 
申请3个月(含)以上多次商务签注,申请人所在企业(经营单位)须在公安机关先办理登记备案。登记备案自备案之日起一年有效,备案有效期满前两个月内可办理年审,年审通过后,有效期自动延期一年。没有进行年审或年审未通过的,过期即自动撤消。自备案年审后,一年内不可增加或更改备案人员。
 
(一)受理条件: 
 
申请登记备案的企业或单位,除国有企业、外国(中国)投资公司、高新技术企业和研发机构不受纳税额限制,其它企业(经营单位)均需提供本企业(经营单位)上年度的纳税证明或税收单据。
 
办理3个月多次商务备案的企业需提交上一年度不少于10万元的纳税证明,备案登记人员数量不得超过8名,如确有需要,经公安机关批准,上一年度纳税额每增加10万,可增加1名3个月多次备案人员。
 
办理1年多次商务备案的企业需提交上一年度不少于50万元的纳税证明,备案登记人员数量不得超过3名,同时可办理5名三个月多次备案人员。如确有需要,经公安机关批准,上一年度纳税额每增加50万,可增加1名一年多次备案人员。 
 
(二)所需材料:
 
1、《企业(机构)申请办理赴港澳商务签注备案登记表》;
 
2、经年检的企业(经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有关登记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3、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须提交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4、外企驻京代表机构须提交工商部门签发的《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代表处代表需提供《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代表证》、机构雇员提交《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雇员工作证》或外事服务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
 
5、纳税证明。提交所属期为上年度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明细原件及复印件。[国有企业(全民所有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外企驻京代表处免交];
 
6、本市居民需提交社保中心开具的近三个月的社保凭证,社保需由所申请的备案公司缴纳;本市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在职证明;
 
7、非京籍就业人员无需提供社保凭证,但需在京连续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须缴纳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五类保险,从申请月的上一个月开始连续往前推算不短于12个月,不能断缴),社保需由备案公司缴纳;
 
8、备案人员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京籍人员另须提交在京有效期内的《北京市暂住证》或《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9、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公司介绍信。
 
 
赴港澳其他、逗留、旅游事由
 
 
其他:
 
(一)受理范围
 
1、因治病、奔丧、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
 
2、在澳门就学、就业的内地居民申请赴香港。
 
(二)签注种类
 
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1年二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14天。
 
(三)所需材料
 
本人携带北京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提交一张填写完整、贴有两寸彩色近期正面免冠光面照片(背景为淡蓝色或白色)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办理,并提交以下材料:
 
1、因治病、奔丧、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的,须交验与申请事由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2、在澳门就学、就业的内地居民申请赴香港,须交验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在澳门就业的人员,还须提交在澳门就业单位的赴香港证明。
 
 
逗留:
 
(一)受理范围
 
经香港或者澳门有关部门批准在香港或者澳门就学、就业、培训的人员及其亲属。
 
(二)签注种类
 
签发多次签注,首次进入香港或者澳门时间和签注有效期根据香港或者澳门有关部门批准的期限签发。
 
1、赴香港就学、就业、培训人员及其亲属,首次进入香港时间和签注有效期按照香港入境事务处进入许可批准的最长有效期签发。
 
2、赴澳门就学,首次进入澳门时间和签注有效期按照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出具的《确认录取证明书》批准的学习期限签发,但最长不超过1年。
 
3、赴澳门就业,首次进入澳门时间和签注有效期按照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或者澳门社会文化司或者经济财政司批准的期限签发,但最长不超过2年。
 
4、赴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首次进入澳门时间和签注有效期按照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批准的期限签发,但最长不超过2年。持证人每次在澳门逗留不超过90天。
 
(三)所需材料
 
本人携带北京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提交一张填写完整、贴有两寸彩色近期正面免冠光面照片(背景为淡蓝色或白色)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前来办理,并提交以下材料:
 
1、赴香港就学、就业、培训人员及其亲属,须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相应进入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上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在香港逗留,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延期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2、赴澳门就学,须交验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出具的《确认录取证明书》及澳门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上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澳门逗留,须提交澳门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
 
3、赴澳门就业,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申办非本地劳工身份咭名单》或者澳门劳工事务局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上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在澳门逗留,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申办非本地劳工身份咭名单》或者澳门劳工事务局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赴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批准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上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在澳门逗留,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批准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注:在香港就学、就业、培训的人员及其随行在港亲属临时赴澳门,可在香港通过香港中国旅行社向广东省公安厅深圳出入境签证办事处申请办理3个月一次赴澳门个人旅游签注。办理时需提交有效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和逗留签注。
 
 
团队旅游、个人旅游
 
(一)签注种类
 
团队旅游、个人旅游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1年二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二)所需材料
 
本人携带北京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提交一张填写完整、贴有两寸彩色近期正面免冠光面照片(背景为淡蓝色或白色)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办理。
 
注意事项:申请人赴港澳团队旅游须参加国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组织的旅游团,并随旅游团出入港澳地区。
 
申请短期赴港澳个人旅游签注再次申请加急的,如为北京市居民持外地签发的《往来港澳通行证》,需已在市局出入境办理过赴港澳签注。
 
 
《往来港澳通行证》的换发
 
《往来港澳通行证》证件有效期为5年。持证人在办理签注申请时,有下列情况可同时申请换发证件:
 
(一)证件有效期短于将要签发的签注有效期;
 
(二)证件签注页用完或即将用完的;
 
(三)证件被损坏的;
 
(四)经审批机关或主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情况。
 
 
《往来港澳通行证》的补发
 
北京市居民遗失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补发证件及签注的,需要履行下列手续:
 
(一)持北京市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的原件,一张填写完整、贴有两寸彩色近期正面免冠光面照片(背景为淡蓝色或白色)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
 
(二)本人书面遗失声明;
 
(三)其他材料按申请签注种类的相关规定提交。
 
(四)持逗留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的北京居民,返回内地期间,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遗失或者失效,须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或者澳门有关部门出具的确认其相关身份的证明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申请人因特殊情况急需返回香港或者澳门,也可以向深圳签证办或者珠海签证办申请一次性有效入出境通行证返回香港或者澳门。
 
(五)持逗留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的北京居民,在香港或者澳门期间,往来港澳通行证或逗留签注遗失或者失效,可以通过香港或者澳门中国旅行社向广东省公安厅深圳签证办或者珠海签证办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提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申请人书面的遗失声明、香港入境事务处或者澳门有关部门出具的确认其相关身份的证明。申请人因特殊情况急需返回内地,也可以向深圳签证办或者珠海签证办申请一次性有效入出境通行证返回内地。
 
 
签注续办手续
 
《往来港澳通行证》在有效期内(3个月以上)、有足够签注页且无破损的,再次办理签注手续时,北京市居民无须提交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其他材料按申请签注种类的相关规定提供。
 
《往来港澳通行证》在有效期内(3个月以上)、有足够签注页且无破损的,再次办理港澳个人旅游签注的,北京市户籍居民可在全市分县局十七个接待大厅(东城分局幸福大街接待大厅因施工停止对外办公)办理短期赴港澳个人旅游签注再次申请的加急手续。
 
《往来港澳通行证》在有效期内(3个月以上)、有足够签注页且无破损的,再次申请港澳个人旅游签注的,北京市户籍居民可使用自助受理机办理,无需提交申请表。设置自助受理机的分局有东城分局金宝街接待大厅、西城分局(新壁街接待大厅、梁家园胡同接待大厅)、朝阳分局、海淀分局、丰台分局、石景山分局、昌平分局、顺义分局、通州分局、大兴分局、房山分局、平谷分局、怀柔分局、密云县局。
 
注:现役军人、武警,军队离退休人员(未移交地方的),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人员、非京户籍人员暂不能使用自助受理机和办理短期赴港澳个人旅游签注再次申请加急手续。
 
北京市居民持往来港澳通行证和逗留签注,在香港或者返回内地期间,再次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可以在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或广东省公安厅深圳出入境签证办事处办理。
 
北京市居民持往来港澳通行证和逗留签注,在澳门或者返回内地期间,再次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或者申请赴香港其他签注,可以在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或广东省公安厅珠海出入境签证办事处办理。
 
办理签注时,可以委托办理的情形:
 
(一)申请人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
 
(二)在同一受理部门、持用同一本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同一事由签注的人员(不包括商务签注异地申请); 
 
(三)申请人通过劳务经营公司赴香港或者澳门就业,及其在香港或者澳门就业期间再次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由商务部指定的劳务经营公司代为申请。
 
(四)持逗留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的内地居民,可以通过香港或者澳门中国旅行社代为申请。
 
上述情形中,被委托人须提交委托书,交验本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特殊情况
 
 
(一)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在北京工作或居住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由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受理。
 
申请人提交一张填写完整、贴有两寸彩色近期正面免冠光面照片(背景为淡蓝色或白色)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交验中国护照和定居国外证明(如外文需由指定公司翻译)、在京工作或居住证明的原件、复印件及申请其他类签注的相应证明材料。经审核合格后,为申请人签发其他类签注。
 
(二)内地居民在深圳或者珠海口岸出境时,发现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上签注信息资料制作有误,可以向广东省公安厅深圳签证办或者珠海签证办申请换发相同签注。
 
 
证件过期
 
持过期《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往来港澳签注的,按首次申请手续办理。除提交与首次申请相同材料外,还需提交原《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加急业务
 
1、加急申请受理单位: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
 
2、加急申请受理范围:
 
(1)出国(境)奔丧、探望危重病人;
 
(2)出国(境)留学开学日期临近;
 
(3)前往国(地区)入境许可或者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的;
 
(4)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认可的其他紧急事由。
 
3、申请所需材料:
 
(1)提交申请出入境证件所需材料;
 
(2)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所有外文资料需由指定的翻译公司翻译成中文)。
 
4、办证时限
 
根据不同的事由和紧急程度,五个工作日内签发证件。
 
注:办理加急业务无需缴纳加急费用。
 
 
三、审核:
 
(一)审核申请人填写的申请表格是否规范
 
(二)根据申请事由不同所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
 
(三)比对申请人与人口网上的所有信息是否一致
 
(四)审核是否符合办理出入境证件标准
 
(五)做出行政许可决定,批准的,制证中心发证。不予批准的,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出行政诉讼的权利。
 
四、审定:
 
同审核
 
五、告知:做出行政许可决定,制证中心发证。不予批准的,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出行政诉讼的权利。
 
 
收费标准及依据:港澳通行证每本100元。赴港澳从事旅游、商务、培训、就业签注(一次有效)20元,(二次有效)40元,多次有效(三个月/一年)100元。依据:京价(收)字[2002]356
 
办理依据:
 
1.《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审批、签发管理工作规范》
 
注:
十六个公安分县局十七个接待大厅受理以下业务:(东城分局幸福大街接待大厅因施工停止对外办公)
 
具有北京市户籍(军人、武警除外)的赴港澳旅游申请。
 
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及旅游签注(包括港澳团队旅游“L”签注和个人旅游“G”签注):
 
(一)首次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及旅游签注的;
 
(二)已持有北京市公安局签发的有效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旅游签注的;
 
(三)持外省、市、自治区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通行证,已在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申请过签注,需再次办理旅游签注手续的;
 
(四)港澳通行证过期、损坏、签注页已用满、有效期不足六个月及证件有效期短于将要签发的签注有效期,申请旅游签注的同时办理证件换发申请;
 
(五)原港澳通行证已丢失的,申请旅游签注的同时办理证件补发。
 
(六)确有需要申请人可在指定分局申请短期赴港澳个人旅游签注再次申请加急手续;
 
 
分县局十七个接待大厅(东城分局幸福大街接待大厅因施工停止对外办公)受理短期赴港澳个人旅游签注再次申请加急手续;
 
再次申请港澳个人旅游签注的,可使用自助受理机办理,需提交本人有效期3个月以上、有足够签注页、无破损的港澳通行证,无需提交申请表。设置自助受理机的分县局有东城分局金宝街接待大厅、西城分局(新壁街接待大厅、梁家园胡同接待大厅)、朝阳分局、海淀分局、丰台分局、石景山分局、昌平分局、顺义分局、通州分局、大兴分局、房山分局、平谷分局、怀柔分局、密云县局。
 
暂不能使用自助受理机和办理短期赴港澳个人旅游签注再次申请加急手续的人员包括:现役军人、武警,军队离退休人员(未移交地方的),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人员。
 
注:分县局受理范围内的北京市居民,不受户籍限制,可选择任意区县公安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递交申请(东城分局幸福大街接待大厅因施工停止对外办公)。
 
下列申请由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统一集中受理:
 
部队驻地在京的现役军人、武警;军队离退休人员(未移交地方的)申请各类出国(境)证件及签注;本市居民持外地签发港澳通行证(在有效期内)在京首次申请港澳签注;申请赴港澳探亲、商务、逗留、其他签注。

世联翻译-让世界自由沟通!专业的全球语言翻译供应商,上海翻译公司专业品牌。丝路沿线56种语言一站式翻译与技术解决方案,专业英语翻译日语翻译等文档翻译、同传口译、视频翻译、出国外派服务,加速您的全球交付。 世联翻译公司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国际交往城市设有翻译基地,业务覆盖全国城市。每天有近百万字节的信息和贸易通过世联走向全球!积累了大量政商用户数据,翻译人才库数据,多语种语料库大数据。世联品牌和服务品质已得到政务防务和国际组织、跨国公司和大中型企业等近万用户的认可。
  • “贵司提交的稿件专业词汇用词准确,语言表达流畅,排版规范, 且服务态度好。在贵司的帮助下,我司的编制周期得以缩短,稿件语言的表达质量得到很大提升”

    华东建筑设计研究总院

  • “我单位是一家总部位于丹麦的高科技企业,和世联翻译第一次接触,心中仍有着一定的犹豫,贵司专业的译员与高水准的服务,得到了国外合作伙伴的认可!”

    世万保制动器(上海)有限公司

  • “我公司是一家荷兰驻华分公司,主要致力于行为学研究软件、仪器和集成系统的开发和销售工作,所需翻译的英文说明书专业性强,翻译难度较大,贵司总能提供优质的服务。”

    诺达思(北京)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为我司在东南亚地区的业务开拓提供小语种翻译服务中,翻译稿件格式美观整洁,能最大程度的还原原文的样式,同时翻译质量和速度也得到我司的肯定和好评!”

    上海大众

  • “在此之前,我们公司和其他翻译公司有过合作,但是翻译质量实在不敢恭维,所以当我认识刘颖洁以后,对她的专业性和贵公司翻译的质量非常满意,随即签署了长期合作合同。”

    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 “我行自2017年与世联翻译合作,合作过程中十分愉快。特别感谢Jasmine Liu, 态度热情亲切,有耐心,对我行提出的要求落实到位,体现了非常高的专业性。”

    南洋商业银行

  • “与我公司对接的世联翻译客服经理,可以及时对我们的要求进行反馈,也会尽量满足我们临时紧急的文件翻译要求。热情周到的服务给我们留下深刻印象!”

    黑龙江飞鹤乳业有限公司

  • “翻译金融行业文件各式各样版式复杂,试译多家翻译公司,后经过比价、比服务、比质量等流程下来,最终敲定了世联翻译。非常感谢你们提供的优质服务。”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我司所需翻译的资料专业性强,涉及面广,翻译难度大,贵司总能提供优质的服务。在一次业主单位对完工资料质量的抽查中,我司因为俄文翻译质量过关而受到了好评。”

    中辰汇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我司在2014年与贵公司建立合作关系,贵公司的翻译服务质量高、速度快、态度好,赢得了我司各部门的一致好评。贵司经理工作认真踏实,特此致以诚挚的感谢!”

    新华联国际置地(马来西亚)有限公司

  • “我们需要的翻译人员,不论是笔译还是口译,都需要具有很强的专业性,贵公司的德文翻译稿件和现场的同声传译都得到了我公司和合作伙伴的充分肯定。”

    西马远东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在这5年中,世联翻译公司人员对工作的认真、负责、热情、周到深深的打动了我。不仅译件质量好,交稿时间及时,还能在我司资金周转紧张时给予体谅。”

    华润万东医疗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我公司与世联翻译一直保持着长期合作关系,这家公司报价合理,质量可靠,效率又高。他们翻译的译文发到国外公司,对方也很认可。”

    北京世博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贵公司翻译的译文质量很高,语言表达流畅、排版格式规范、专业术语翻译到位、翻译的速度非常快、后期服务热情。我司翻译了大量的专业文件,经过长久合作,名副其实,值得信赖。”

    北京塞特雷特科技有限公司

  • “针对我们农业科研论文写作要求,尽量寻找专业对口的专家为我提供翻译服务,最后又按照学术期刊的要求,提供润色原稿和相关的证明文件。非常感谢世联翻译公司!”

    中国农科院

  • “世联的客服经理态度热情亲切,对我们提出的要求都落实到位,回答我们的问题也非常有耐心。译员十分专业,工作尽职尽责,获得与其共事的公司总部同事们的一致高度认可。”

    格莱姆公司

  • “我公司与马来西亚政府有相关业务往来,急需翻译项目报备材料。在经过对各个翻译公司的服务水平和质量的权衡下,我们选择了世联翻译公司。翻译很成功,公司领导非常满意。”

    北京韬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客服经理能一贯热情负责的完成每一次翻译工作的组织及沟通。为客户与译员之间搭起顺畅的沟通桥梁。能协助我方建立专业词库,并向译员准确传达落实,准确及高效的完成统一风格。”

    HEURTEY PETROCHEM法国赫锑石化

  • “贵公司与我社对翻译项目进行了几次详细的会谈,期间公司负责人和廖小姐还亲自来我社拜访,对待工作热情,专业度高,我们双方达成了很好的共识。对贵公司的服务给予好评!”

    东华大学出版社

  • “非常感谢世联翻译!我们对此次缅甸语访谈翻译项目非常满意,世联在充分了解我司项目的翻译意图情况下,即高效又保质地完成了译文。”

    上海奥美广告有限公司

  • “在合作过程中,世联翻译保质、保量、及时的完成我们交给的翻译工作。客户经理工作积极,服务热情、周到,能全面的了解客户的需求,在此表示特别的感谢。”

    北京中唐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我们通过图书翻译项目与你们相识乃至建立友谊,你们报价合理、服务细致、翻译质量可靠。请允许我们借此机会向你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山东教育出版社

  • “很满意世联的翻译质量,交稿准时,中英互译都比较好,措辞和句式结构都比较地道,译文忠实于原文。TNC是一家国际环保组织,发给我们美国总部的同事后,他们反应也不错。”

    TNC大自然保护协会

  • “原英国首相布莱尔来访,需要非常专业的同声传译服务,因是第一次接触,心中仍有着一定的犹豫,但是贵司专业的译员与高水准的服务,给我们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

    北京师范大学壹基金公益研究院

  • “在与世联翻译合作期间,世联秉承着“上善若水、厚德载物”的文化理念,以上乘的品质和质量,信守对客户的承诺,出色地完成了我公司交予的翻译工作。”

    国科创新(北京)信息咨询中心

  • “由于项目要求时间相当紧凑,所以世联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尽力按照时间完成任务。使我们在世博会俄罗斯馆日活动中准备充足,并受到一致好评。”

    北京华国之窗咨询有限公司

  • “贵公司针对客户需要,挑选优秀的译员承接项目,翻译过程客户随时查看中途稿,并且与客户沟通术语方面的知识,能够更准确的了解到客户的需求,确保稿件高质量。”

    日工建机(北京)国际进出口有限公司

18017395793

18017853893
一键添加微信

立即咨询